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

I HAVE A DREAM


亞特蘭大除了是個摩登的「新南方首都」(亞特蘭大別稱之一),也是個富有歷史氣息的城市,這裡是南北戰爭的終點,也是美國民權運動領袖 Martin Luther King, Jr.馬丁 · 路德 · 金恩)的故鄉,在亞特蘭大市中心有一個 Martin Luther King, Jr. Center(馬丁 · 路德 · 金恩中心),是金恩博士的紀念館,館內紀錄了金恩博士的生平、當時的種族隔離情形及民權運動的推動情形。








Visitor Center 內展出金恩博士的生平,以及紀錄片的播放。金恩博士出生於亞特蘭大,他在美國實施種族隔離政策的年代出生,長大後成為教會牧師,同時也是美國民權運動領袖,他領導黑人以溫和的方式進行民權運動,使政府修改民權法案,並因此獲得1964年的諾貝爾和平獎。


民權運動的背景是這樣的,在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之後,黑人雖然不再是奴隸身份,但社會上仍然充滿著種族隔離的氣氛。設有許多公共場所禁止黑人進入餐廳必須區分黑人區跟白人區、公車必須黑白分座、黑人跟白人上不一樣的學校、黑人沒有投票權......等等令人不可置信的規定。有些州甚至將這樣的種族隔離政策明定在其律法裡,黑人跟白人通婚是無效的、禁止的、甚至要入監或是罰款,醫院必須要區分成白人入口跟黑人入口,白人學校使用的教材黑人學校不能用,甚至連監獄裡也要區分成黑人區跟白人區,最後,就連到了墓園也要黑白分區而葬,真是難以想像的誇張至極啊(噢,這比我之前在工作時碰到的種種鳥事都更加荒謬多了)。

(下方透明牆是當時各州對於種族隔離政策的法律)




金恩博士就是在這樣的年代出生的,館內有個看板寫著一個小故事,在他童年的時候,有一個相當要好、住在同個社區一起玩耍的白人小男孩,但在要上小學之前,白人媽媽就禁止他們繼續交往了,這件事對當時年幼的金恩博士有相當大的衝擊。



著名的「蘿莎公車事件」即是金恩博士領導的民權運動中的一章。根據阿拉巴馬州法律,所有的公共設施都實施分離原則,公車也因此實行黑白分座,當時,一位名叫蘿莎的黑人婦女,在公車上因拒絕讓位給白人,被以蔑視種族隔離法令之名逮捕。但公車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是經濟相對困頓的黑人,金恩博士組織黑人舉行罷乘運動,呼籲黑人不要與邪惡的規章制度合作。經過一年多的努力,聯邦地區法庭最終裁定,阿拉巴馬州關於公車實行種族隔離的法律是違憲。




1963年,金恩博士組織了爭取黑人工作機會和自由權的「向華盛頓進軍」集會,並在華盛頓發表他的著名演說 I HAVE A DREAM」(我有一個夢),迫使美國國會在1964年通過民權法案」,宣佈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為非法的。




不幸的是,1968年,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孟非斯市領導工人罷工時,被白人優越主義者刺殺身亡,金恩博士去世的消息震懾社會,多麼令人痛心的一件事啊。

(下方圖片是葬禮當天的照片,及當時載運靈柩的靈車)



館區內有幾座這樣的金恩中心標誌,是一黑一白的兩隻手交握,即金恩博士的理想,十分具有象徵意義。


金恩博士及夫人的墓,就在館內大噴水池之上。


由金恩博士講道的浸信會教堂。









這個浸信會教堂現已不使用,只作為金恩中心參觀之用,新教堂則是建在舊教堂的對面,繼續供信眾使用。


除了教堂之外,走幾步路會看到 AUBURN AVENUE,是金恩博士成長的社區,包含金恩博士出生的家當時的消防隊建築以及社區內的房屋原貌,這裡提供了金恩博士老家的定時導覽,但是實在太熱門了,我們去的時候已經完全沒有名額了(驚),遊客在此駐足,並緬懷這位推動民權平等的偉人。







金恩中心是個有點哀傷、同時也令人震撼的地方,身處在現今的美國社會,真的很難想像黑人跟白人能平起平坐,竟然是近半個世紀才有的權利,也難怪人們常說黑人防衛心重的這個特質,會一直遺留至今。

馬丁 · 路德 · 金恩:我有一個夢演講稿


我在館內剛好看到一個白人女孩,背著一個黑人女孩,正在開心的玩耍嬉鬧,我會心一笑,金恩博士的夢,現在真的是實現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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